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运营服务)城市公
第三条乘客候车应当服从运营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★◁▽,在站台或者人行道上自觉排队★◆▲•□▪,依次先下后上○▽。车辆驶离站点后◆●,乘客不得上下车▪▼•▲•▼。
第五条乘客上车后应当注意乘车安全▼▽。乘客乘车时应当做好自我保护○▲■,坐稳◆-△▲、站稳和扶牢●…◁,自行妥善保管携带物品○=▲。待车辆停稳后●◁=☆,乘客依次先下后上=●=则运营服务)城市公。乘客乘坐高速公路线路时○☆•☆◁,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带◁○○▷。
(二)携带易燃■☆•、易爆□▼▼•、有毒◁◁、有害☆◆、放射性●★★、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的☆△◆-□;
第八条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▽▷■.3米(含1◁•.3米)以下儿童乘车▲●★△,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◁□●★□。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★▽■。
第七条乘客上车后应当主动购买车票或者支付车费☆◆…◇…,并保存好有效乘车凭证•…◁◇…◇,配合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查验△•▽●•☆,不得使用无效=•-▪、伪造▷◆▽、变造的乘车凭证或者逃票□★…△◇▲。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应当自备零钱或使用电子乘车卡▷▷☆、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车费…▲□□★◆,车上不设零找★★=•。
下客站不准上车=▽==▼▲,车辆抵达终点站乘客应当全部下车□▲★●•★共交通车船乘坐规,制止无效的◆▷•,
(九)在车厢内饮食(婴儿◆▪◇■□•、病人除外)▲=◇、吸烟(含电子烟)○■▪○、点燃明火-▽-▪•、随地吐痰▪…◆、便溺◇☆▷=●、乱吐口香糖和乞讨□●•;
第二条在本市乘坐公共汽车和电车的乘客应当遵守本规则□◁○★,自觉维护乘坐秩序和乘车环境☆△▲△◁。
乘客乘车时凡越站★★□◇、无票◆■◁•●、持废票…▷○◆、不支付车费■○□•▽、支付车费不足的▼□◇▽☆•,运营企业从业人员可以要求乘客补交车费□-◁◁▪★,并可以对其按照营运收费标准的5倍加收车费•-◆•。第十一条
不得妨碍运营企业从业人员维护乘车秩序-•●▪。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有权劝阻和制止••▽;非紧急情况下随意动用安全锤▷•、灭火器等安全设施▷□;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•▲◆★。第十六条(三)损坏车辆-▪●…=■、车厢内的设备及服务设施△▽▲■。
千克-=△☆,体积超过0○□.2立方米(即长▪•=■、宽□-▼、高各0•▼□○.58米)■■★◇•,长度超过1…•.7米的◆●○;(七)法律▲=○▷◆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坐公共汽车和电车的情形•…=-。
第九条车票限一次乘用••◇,不得分程乘坐▪▽▪。营运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停驶时▼▪◆☆■■,乘客可以在驾驶员★▲…☆◆▽、乘务员的组织下免费换乘同线路同方向车辆◁★◁◆▽;市区线分钟内○=•□、郊区线分钟内不能安排乘客乘坐后车的-☆,乘客有权要求运营企业按照原价退票☆▪▪=▽。第十条
违反本规则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○•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☆▷□◇;扰乱公共秩序☆……、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▲▲•■◁△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▽▼。违反本规则关于公共卫生及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管理规定的★=,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◆…○◇。
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乘客=■-●▼,凭有效证件▲…=,经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查验后▼•▷=-●,可以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●▷。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▼▷▼◆◇…、使用伪造证件乘车•-★□▽。
(四)携带有严重异味▽=◆、刺激性气味的物品▼★■◁▪□,第六条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应当按照指定的车门上▼▽★-★、下车▽◇★◁□。乘客违反本规则的★□,以及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▷★▲△●、尖锐物品的•=○。
为维护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秩序▼…,规范乘坐行为▼▷,保障乘车安全☆◇◆,结合本市实际●…•,制定本规则▪☆。
第四条老=▪▽●▷、幼◇◆、病●•○、残…◁=、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☆=■◁、下车▽☆▽◁…,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●▼◇▽。乘坐轮椅的乘客在乘坐无障碍公交车时=▽…,轮椅应当移动至无障碍区域并安全固定▽☆•●■★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▷…=◆▪,禁止乘坐公共汽车和电车●▽◁□:(一)赤脚=△=、赤膊…▪▷-…▼、油污衣裤者◇□、醉酒肇事者=☆◁▼△、烈性传染病患者……▲▽•◁、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◇◇▲□-;
(五)携带其他可能污损车辆★▪▽、危及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的(含充气气球◆▽■▷、电动自行车□•▲▼▽、电动代步车等其他充电辅助交通工具■▷▪◆…◆,残疾人轮椅车…□◁=、婴童车除外)△▽…◇;